隨著小高層和高層樓房的日益增多,百姓乘坐電梯也越來越普遍,若發現電梯速度不正常時,應兩腿微彎,上身向前傾斜,以應對可能受到的沖擊。電梯突然停運時,不要輕易趴門爬出,以防止電梯突然開動,造成傷害。被困電梯時,要立即通過警鈴、對講機、電話、大聲呼叫、間歇性拍打電梯門等方式求救。電梯突然出了故障,被困的乘客*怕救援人員遲遲不到。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正在征求意見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修保養規則》中,對電梯困人的救援時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專業維修人員抵達現場救援的時間不應超過30分鐘,其他地區一般不應超過1小時。 對于《規則》征求意見稿中提出30分鐘內趕到事故現場,南京市質監局特種設備處的葉處長認為,結合大城市的交通容易擁堵的實際情況來看,達到這個要求相當不容易。為此,各個電梯維護養護單位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整維修點的分布,布置更多更密的維修點。同時,他也表示,該《規則》的性質是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一旦正式實施,將具有強制性。關注電梯裝修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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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今,上海市部分區縣政府組織開展了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和改造更新試點工作,已對2479臺(區縣實事項目)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進行了評估,另有220臺或為業主自行申請評估、或電梯已進行改造更新而未評估,還有2588臺未進行評估。2479的評估結論建議分別為:存在Ⅰ類風險需更新的349臺(占14.1%)、需改造的508臺(占20.5%),存在Ⅱ類風險需修理的1577臺(占63.6%),存在Ⅲ類風險(情況較好)僅需加強管理和維保的45臺(占1.8%)?! ⊥ㄟ^安全評估目前上海市已有711臺電梯實施了修理、改造或者更新(其中,修理250臺,改造307臺,更新15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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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玻怠√枴 ?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2月16日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市 長2015年2月27日— 1 —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2015年2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5號公布)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本市電梯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生產(含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電梯,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具體范圍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確定.第三條 (政府職責)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并建立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 —第四條 (部門職責)市、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市電梯安全實施監督管理.本市建設、規劃、房屋、交通、工商、公安、安全監管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保險)本市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第六條 (采用先進技術)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提高電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第七條 (宣傳教育)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鼓勵新聞媒體、學校、社會團體等開展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第八條 (行業協會)本市電梯等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可以開展以下工作:(一)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開展會員單位信用方案建設和信用評級工作;— 3 —(二)開展行業信息分析研究,收集、發布電梯維護保養工時、參考價格等行業信息;(三)組織宣傳咨詢、教育培訓,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和電梯安全管理水平;(四)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協助、配合行政管理部門開展技術鑒定、監督檢查、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等工作.第二章 生 產第九條 (電梯生產質量要求)電梯生產活動應當符合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要求.禁止將報廢的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第十條 (電梯出廠文件)電梯制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對出廠的電梯,應當提供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注明電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并在電梯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第十一條 (制造單位的責任)制造單位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并承擔以下義務:(一)明確質量保證期限,在質量保證期內電梯出現質量問題的,予以免費修理或者更換相關零部件;— 4 —(二)向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簡稱“使用管理單位”)提供必需的電梯備品備件、技術培訓和其他技術幫助;(三)對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對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四)因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電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主動召回,及時告知使用管理單位,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第十二條 (電梯設置要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電梯;不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得通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發放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明,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車站、機場、客運碼頭等公共交通場所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應當選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公共交通型電梯.第十三條 (視頻監控設施)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機場、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和住宅小區的電梯,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配備視頻監控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行.第十四條 (遠程監測裝置)在本市安裝使用的乘客電梯,制造單位應當配備具有運行參數采集和網絡遠程傳輸功能的監測裝置.鼓勵使用管理單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以下簡稱“維護保養— 5 —單位”)建立電梯遠程監測系統,對電梯運行情況實施遠程監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電梯遠程監測系統的標準規范,并對制造單位、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的遠程監測系統運用情況實施監督抽查.第十五條 (施工告知)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應當將擬施工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等情況,于施工前書面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申報監督檢驗.建設項目需安裝電梯的,電梯安裝單位應當在書面告知時,提供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相關信息.建設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第十六條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安全管理要求)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受托單位不得轉委托或者變相轉委托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業務.制造單位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修理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試.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應當在施工前,編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等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并檢查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土建工程是否符合電梯安裝使用要求.— 6 —第十七條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自行檢測)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應當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電梯安裝、改造和重大修理活動的過程實行自行檢測.經自行檢測合格的,方可報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檢驗.第十八條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證明文件和技術支持)電梯安裝、改造和重大修理竣工后,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應當向使用管理單位提供質量證明文件和監督檢驗證明.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單位對電梯進行改造的,制造單位應當對改造后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并提供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文件,承擔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責任.電梯修理單位應當對重大修理項目更換的電梯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明確質量保證期限,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予以免費修理或者更換相關零部件.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十九條 (電梯所有權人)業主是建筑物附屬電梯的所有權人,依法承擔電梯安全運行的相應義務,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明確使用管理單位.第二十條 (使用管理單位的確定)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電梯安全管理義務,對電梯使用安全負責.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規則予以確定:— 7 —(一)電梯所有權人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電梯的,受托方為使用管理單位;(二)電梯所有權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電梯所有權人為使用管理單位.電梯屬于業主共有且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共有人應當書面約定電梯管理的實際負責人,承擔具體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條 (使用登記)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向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登記證書.辦理登記手續的時間不得晚于電梯投入使用后30日.使用管理單位變更的,應當向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變更手續.電梯報廢的,應當在報廢后30日內,向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第二十二條 (使用基本要求)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使用管理單位應當通過書面合同方式,委托制造單位或者取得電梯安裝、改造、修理資質的單位承擔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簽訂合同前應當查驗相關資質證書.使用管理單位具備電梯制造、安裝、改造、修理資質的,可以自行承擔電梯維護保養工作.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顯著位置張貼— 8 —有效的電梯使用登記標志、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本單位應急救援電話號碼、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投保信息.使用管理單位對電梯轎廂裝修應當符合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影響電梯安全性能.第二十三條 (日常安全管理職責)使用管理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巡視電梯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巡視記錄至少保存5年;(二)保管電梯層門鑰匙、機房鑰匙和安全提示牌;(三)配合維護保養單位開展工作,簽字確認維護保養記錄;(四)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檢驗、檢測時,做好現場配合工作,協助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五)在需要暫停使用的電梯出入口張貼停用告示,并采取避免電梯乘用的安全措施;(六)發現違反電梯乘用規范的行為,予以勸阻;(七)發現電梯存在故障或者其他影響電梯正常運行的情況時,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第二十四條 (乘客行為規范)乘客乘用電梯時,應當遵守安全使用說明和安全注意事項的要求,服從有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乘用明示處于非安全狀態的電梯;— 9 —(二)乘用超過額定載荷的電梯;(三)采用非正常手段開啟電梯層門、轎廂門;(四)破壞電梯安全警示標志、報警裝置或者電梯零部件;(五)其他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學齡前兒童應當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電梯.第二十五條 (住宅小區電梯安全使用管理)住宅小區電梯安全使用管理除執行本辦法的其他規定之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建設單位、業主應當在?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管理規約?中規定電梯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改造、修理、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更新等費用的籌集和使用規則.(二)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當明確約定電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公開電梯安全管理的相關記錄,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有權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電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四)電梯發生故障影響正常使用或者經檢驗存在事故隱患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業主委員會報告.第二十六條 (應急響應和事故救援)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確保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有效運行,即時響應乘客被困報警,做好安全指導工作,并在乘客被困報警后5分鐘內通知維護保養單位采取措施實施救援.— 10 —電梯出現故障、發生異常情況或者存在事故隱患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做好警戒工作,控制電梯操作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組織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電梯經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需停止電梯運行時間超過24小時以上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公告電梯停止運行的原因和修復所需時間.電梯發生事故時,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組織排險、救援,保護事故現場,并于1小時內報告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第二十七條 (定期檢驗)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按照規定向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因建筑物改造、維護等原因,電梯需要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出下次檢驗日期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志、封存電梯,并自停用之日起30日內,向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停用手續.電梯恢復使用前,使用管理單位應當進行檢查,并向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自監督檢驗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應當每5年在定期檢驗時,按照監督檢驗的要求進行功能性試驗和制停距離檢查.第二十八條 (電梯運行費用管理)電梯所有權人應當承擔電梯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改造、修理、— 11 —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更新等所需的費用.物業服務企業為住宅小區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物業服務費中的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應當單獨立賬.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半年公布1次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住宅小區電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使用管理單位和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落實,業主應當履行資金籌集義務.所需資金按照以下方式籌集:(一)已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規定程序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二)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的,相關業主對費用承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相關業主按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承擔.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協助組織相關業主籌集落實資金.住宅小區電梯經檢驗、檢測機構認定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不采取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新難以消除隱患且相關方對經費籌集、整改方案等達不成一致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使用管理單位、業主代表和房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商議,確定電梯修理、改造或者更新方案和費用籌集方案.— 12 —第四章 維護保養第二十九條 (維護保養單位的基本要求)在本市設點開展電梯維護保養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電梯制造或者安裝、改造、修理資質,依法在本市辦理工商登記.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未依法在本市辦理工商登記的,不得在本市設點開展電梯維護保養經營活動.維護保養單位在本市**開展業務前,應當將單位名稱、主要負責人、資質范圍、辦公地點、作業人員、應急救援電話號碼等信息報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報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政務網站公開已備案的維護保養單位相關信息.第三十條 (承接維護保養業務)維護保養單位承接維護保養業務前,應當對電梯狀態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不得轉包、分包或者變相轉包、分包維護保養業務.第三十一條 (維護保養人員的培訓教育)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并支持作業人員取得職業技能資格.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建立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記錄,并至少保存— 13 —5年.第三十二條 (維護保養單位職責)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并履行下列職責:(一)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標準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維護保養計劃,開展維護保養工作;(二)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電話號碼和投訴電話號碼;(三)對住宅小區電梯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公布*近一次維護保養信息,信息至少應當包括維護保養人員、維護保養時間和內容等;(四)維護保養現場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資格,并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五)更換的電梯零部件應當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其中安全保護裝置還應當具有型式試驗證明;(六)確保應急救援電話24小時有效應答,接到乘客被困報警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完成救援解困;(七)發現故障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排除故障,對故障暫時難以排除的,應當將解決方案書面通知使用管理單位,并告知使用管理單位故障排除前,不得使用;(八)至少每6個月對電梯進行1次自行檢查,并向使用管理單位出具自檢報告;— 14 —(九)建立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置記錄,并至少保存5年.第三十三條 (公共交通場所電梯的維護保養)車站、機場、客運碼頭等公共交通場所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選擇制造單位或者制造單位委托的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公共交通場所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狀況,增加維護保養頻次和維護保養項目.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指導、督促.第三十四條 (老舊電梯的維護保養)自監督檢驗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狀況,增加維護保養頻次和維護保養項目.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指導、督促.第五章 檢驗、檢測和安全評估第三十五條 (檢驗、檢測機構職責)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確保其從事檢驗、檢測的人員具有國家規定的資格;(二)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活動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三)在規定期限內出具檢驗、檢測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并對出具的報告負責;(四)對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 15 —義務;(五)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活動中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書面告知使用管理單位;屬于嚴重事故隱患的,還應當書面告知使用管理單位暫停使用電梯、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向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第三十六條 (檢驗機構特別規定)檢驗機構依法從事電梯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并履行下列職責:(一)督促使用管理單位按期申請檢驗;對逾期未申請檢驗的,應當及時報告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二)在電梯轎廂內、出入口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布*近一次電梯檢驗信息,信息至少應當包括檢驗機構、檢驗時間、檢驗人員和檢驗結論等內容;(三)在檢驗活動中,對電梯生產、使用管理單位執行法規標準規定、落實安全責任的相關工作質量情況進行核查;(四)將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結果報送電梯所在地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第三十七條 (安全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檢驗、檢測機構開展電梯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論確定繼續使用電梯的條件或者對電梯進行修理、改造、更新:(一)電梯故障頻率較高、影響正常使用的;— 16 —(二)電梯曾遭遇水浸、火災、雷擊、地震等災害影響的;(三)其他需要進行安全評估的.電梯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委托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評估,確定繼續使用電梯的條件或者對電梯進行修理、改造、更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住宅小區電梯經安全評估后,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將評估結論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處的顯著位置.電梯安全評估規范由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第六章 監督管理第三十八條 (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制定安全監督檢查計劃,按照有關規定對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下列電梯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一)位于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機場、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二)故障頻率較高、影響正常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需要,組織實施下列專項監督檢查:— 17 —(一)電梯主要零部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二)電梯檢驗、檢測和安全評估工作質量監督檢查.第三十九條 (老舊電梯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本市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的電梯和自監督檢驗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制定專門的監督檢查計劃,督促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安全管理.第四十條 (安全監察指令)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的行為或者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或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電梯依法實施查封、扣押.第四十一條 (約談)發生電梯事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消除,或者存在其他安全管理問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約談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求其落實電梯安全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電梯安全隱患.第四十二條 (使用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電梯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記錄對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情— 18 —況.對有不良記錄的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加強監督檢查頻次,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結果,并向相關部門通報.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或者12個月內違反電梯安全管理規定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相關部門通報.第四十三條 (嚴重隱患的處置)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需暫停使用的報告后,應當及時到達現場,并視情況作出停止使用電梯的指令、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或者作出需要作進一步技術鑒定的決定.第四十四條 (事故處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電梯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第四十五條 (信息公布)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向社會發布本市電梯安全狀況報告,內容包括:(一)電梯數量、種類、分布區域;(二)電梯事故情況、特點、原因分析、防范對策;(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況.第四十六條 (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在建項目中的電梯井道、機房等工— 19 —程質量加強監督管理.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電梯日常安全運行管理職責、住宅小區電梯運行維護費用管理和電梯修理、改造、更新資金籌集加強指導和監督.第四十七條 (投訴、舉報)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危害電梯安全的違法行為的,可以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舉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接到的投訴、舉報應當受理,屬于本部門職責的,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并告知舉報人.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四十八條 (對違反電梯生產管理規定的處罰)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生產單位將報廢的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生產單位未注明電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受托單位轉委托或者變相— 20 —轉委托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業務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九條 (對使用管理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使用管理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未張貼本單位應急救援電話號碼的;(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管理人員未做巡視記錄并保存5年的;(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確保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有效運行的.使用管理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查驗相關資質證書,委托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承擔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未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裝修電梯轎廂的;(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在乘客被困報警后5分鐘內通知維護保養單位采取措施實施救援的;(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電梯出現故障、發生異常情況或者存在事故隱患的,未采取避免使用的安全措施的;— 21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電梯發生事故時,未按時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第五十條 (違反電梯運行費用管理規定的處罰)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未單獨列賬或者未按期公布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的,由市或者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一條 (對維護保養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維護保養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開展業務前,未將相關信息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發生變化未將變更信息備案的;(二)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制定維護保養計劃的;(三)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未在電梯轎廂顯著位置,標明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電話號碼和投訴電話號碼的;(四)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未在住宅小區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公布*近一次維護保養信息的;(五)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九項規定,未建立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置記錄并保存5年的.— 22 —維護保養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一)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轉包、分包或者變相轉包、分包維護保養業務的;(二)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更換的電梯零部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或者安全保護裝置無型式試驗證明的;(三)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六項規定,應急救援電話未能24小時有效應答,或者在乘客被困報警后,未能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完成救援解困的;(四)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七項規定,未告知使用管理單位故障排除前不得使用的;(五)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八項規定,未對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自行檢查的.第五十二條 (違反公共交通場所電梯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共交通場所的使用管理單位未選擇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三條 (對檢驗機構違法行為的處罰)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23 —(一)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對逾期未申請檢驗的情況未及時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二)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公布*近一次檢驗信息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的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嚴重失實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對機構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四條 (行政責任)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一)在行政許可工作中違反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實施行政許可的;(二)違法實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四)未按照規定實施監督檢查的.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記大過— 24 —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一)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可以避免的電梯重大事故發生的;(二)發生電梯重大事故不按規定報告、處理的;(三)其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第八章 附 則第五十五條 (有關用語的含義)本辦法所稱的“使用管理單位”,即?*******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的“使用單位”,是指對電梯實際履行安全管理義務,承擔電梯使用安全責任的主體.本辦法所稱的“重大修理”,是指在不改變電梯的原性能參數和技術指標的前提下,對電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部件進行修理的活動.具體范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本辦法所稱的“嚴重事故隱患”,包括以下情形:(一)非法生產或者利用廢舊零部件拼裝的電梯;(二)主要部件、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者缺失的電梯;(三)發生事故后未經全面檢查繼續使用的電梯;(四)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梯;(五)因電梯設備本體原因導致檢驗不合格的電梯.第五十六條 (實施日期)本辦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5日上海市— 25 —人民政府令第22號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并重新發布的?上海市電梯安全監察辦法?同時廢止.— 26 — 報送:國務院,市人大常委會.主送: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抄送:市委各部門,市政協辦公廳,市高法院,市檢察院.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2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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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滬府辦發[2015]3號)、《上海市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滬府辦〔2015〕13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5]11號)要求,為有效推進落實“完成1200臺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實事項目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按時完成任務,制定本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ㄒ唬┓秶 ?000年1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尚未進行過安全評估的住宅小區老舊電梯進行安全評估,主要涉及早期商品房、“售后房”、直管公房和系統公房以及混合型住宅等小區的老舊電梯(經前期排摸共2588臺)。今后的安全評估范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ǘ┤蝿铡 「鶕渡虾J屑訌娮≌^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計劃用2年時間完成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其中2015年實事項目任務為1200臺(各區、縣基本任務分配表見附件)。各區、縣政府應力爭提前超額完成,除按照實事項目分配的基本任務外,可根據實際情況,追加目標任務,早日完成本轄區住宅小區老舊電梯的安全評估工作?! 《?、工作內容和進度安排 ?。ㄒ唬┲贫ㄓ媱?,宣傳動員 各區、縣政府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5]11號)要求和本方案確定的基本任務,制定相應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明確實事項目涉及的住宅小區和具體電梯,建立臺帳清單;具體進度計劃應按照“市政府實事項目推進工作會議”要求,分解到每個月,以確保任務按時完成,并報市質量技監局備案?! 「鲄^、縣政府應組織區、縣質量技監、市場監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門和街鎮深入相關住宅小區,向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業主廣泛宣傳電梯安全評估的目的、意義、作用及評估政策,發動相關住宅小區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實施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實事項目。(2015年3月底前完成) ?。ǘ┐_定機構,加強監督 各區、縣政府應充分考慮到實事項目時間緊、任務重的客觀因素,采取合適的方式,按規定程序盡快確定評估機構,為實施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做好前期準備工作。(2015年3月底前完成) 安全評估機構應是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具有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電梯檢驗檢測或型式試驗資質,對已從事過電梯安全評估工作的檢驗檢測機構可優先考慮。目前,本市符合以上條件的評估機構分別為: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上海市浦東新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上海交通大學電梯檢測中心、上海鐵路局特種設備檢驗所;其他具有電梯檢驗資質的寶山、嘉定、青浦、閔行、松江、金山、奉賢、崇明8個區(縣)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也可從事電梯安全評估工作?! 「鲄^、縣政府相關部門應按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安全評估工作,并加強督促和協調?! ?nbsp;(三) 實施評估,出具報告 承擔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的評估機構,應當依據上海市地方標準《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DT31/T 885-2015)的要求以及合同規定,制定安全評估方案、計劃,組織相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具體的安全評估流程必須符合相關要求,電梯安全評估應按計劃實施?! ≡u估機構完成相應的電梯安全評估后,應及時出具評估報告,提交給區、縣政府(委托方)及相關方。評估報告應明確評估依據、評估人員及其資質、評估內容、評估結論以及建議等,評估報告格式應按照《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標準的要求,具體參照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制定的電梯安全評估報告樣式執行。同時,評估機構應當妥善保管安全評估工作的記錄、報告等相關技術資料。(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ㄋ模┛偨Y驗收,工作對接 各區、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本轄區開展的電梯安全評估工作進行總結,形成總結報告;市質量技監局聯合相關部門對安全評估的計劃任務與實際完成情況、評估質量、工作流程、實施狀態、資金使用規范等情況進行驗收考核,形成驗收報告?! 「鶕娞莅踩u估建議,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牽頭研究明確修理改造更新的資金籌集原則和渠道,推進住宅小區老舊電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并指導、督促各區、縣政府相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2015年12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ㄒ唬┦匈|量技監局負責牽頭開展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制訂《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統一評估要求,督促、指導、檢查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電梯安全評估工作的實施,指導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協助街鎮、居委會做好業主大會會議的組織和決策工作?! 。ǘ└鲄^、縣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區、縣相關部門、街鎮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具體實施安全評估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計劃任務的全面完成?! 。ㄈ┰u估費用保障。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費用由各區、縣政府財政承擔??蓞⒖細v年來區、縣開展電梯安全評估每臺0.5萬元左右的額度執行,具體數額通過與評估機構簽訂合同約定?! ∷?、工作要求 ?。ㄒ唬└叨戎匾?,有序推進 完成1200臺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的2015年市政府實事項目,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各區、縣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切實辦好此件民生實事;應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規范工作程序,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齊抓共管,有序推進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有條件的區、縣力爭用一年時間完成所有評估工作?! 。ǘ┚慕M織,嚴格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精心組織,確保工作質量、工作進度。各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鎮應做好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動員、準備、實施、總結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確保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順利推進。承擔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的評估機構必須按各區、縣的需求,及時配備、調整足夠的力量,嚴格依據規范,按照科學、公正的原則進行安全評估,確保電梯安全評估工作質量?! 。ㄈ┘訌姸讲?,抓好落實 市質量技監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5]11號)要求,督促檢查各區、縣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開展情況,抽查評估機構的工作質量,對進度較慢、工作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以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 。ㄋ模娀麄?,報送信息 各相關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的目的、意義、作用和相關政策,以及電梯安全知識,提高人民群眾對電梯安全評估的認識和乘用電梯文明意識。工作中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各區、縣應認真統計相關工作信息,每月底前須及時將當月工作計劃的完成進度情況報送市質量技監局(聯系人:王強,聯系電話:54264238,13817567603,郵箱:qwang@shzj.gov.cn),市質量技監局匯總后每月5日報市政府,在政府網站通報各區、縣每季度工作完成情況?! 「郊焊鲄^(縣)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基本任務分配表附件各區(縣)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基本任務分配表序號區(縣)需安全評估數量(臺)2015年完成數量(臺)二季度完成數量(臺)三季度完成數量(臺)四季度完成數量(臺)1黃浦區1225005002徐匯區5582501807003長寧區1054040004靜安區3661600601005閘北區270130013006虹口區343150015007楊浦區272727008閔行區5512400402009寶山區1010100010嘉定區1414140011浦東新區17380800012金山區6660013松江區2828280014青浦區1515150015合計258812004005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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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XXX-2015??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Rule?for?Safety?Assessment?of?Existing?Lifts??????????2015-XX-XX發布?????????????????????????2015-XX-XX實施?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 目?次目?次 I前?言 II1?范圍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評估機構要求 14.1?基本要求 14.2?制度要求 14.3?人員要求 24.4?設備要求 25?評估過程要求 25.1?程序 25.2?前期準備 25.3?現場評估 25.4?風險等級評定 75.5?降低風險的措施 85.6?綜合結論判定 86?評估報告要求 9附錄A(資料性附錄)?報告格式 11A.1?封面 11A.2?扉頁 12A.3?報告內容 13??本標準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編寫。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本標準由上海市電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電梯檢測中心,上海**電梯有限公司,迅達(中國)電梯有限公司,上海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煒、方良、徐國強、舒文華、陳志華、曹奕剛、戴行剛、虞烽、吳愛中、錢洪、張鵬、徐衛玉、談亞興、鄒徵。 000011 本標準規定了在用曳引式電梯安全評估機構、評估過程、評估報告的要求。000012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7024《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GB?7588《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T?20900《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風險評估和降低的方法》GB?24804《提高在用電梯安全性的規范》DB31/T610《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000013 GB/T?7024、GB?7588、GB/T20900和GB?24804確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在用電梯?existing?lift;已投入使用的電梯。3.2安全評估?safety?assessment評估機構接受用戶委托,以實現電梯安全為目的,通過查找設備本體、使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等一個或多個環節中存在的風險隱患,對其進行風險分析和評定,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的活動。3.3?風險隱患?potential?risk設備本體、使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中存在的危險缺陷,如電梯設備的老化磨損或設備、管理活動、日常維護保養中存在的不符合規范標準要求的情況等。000014 000014.1 安全評估機構應是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具有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電梯檢驗檢測或型式試驗資質。000014.2 4.2.1?安全評估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本標準的要求制定包括安全評估程序和安全評估流程在內安全評估作業指導文件,在本機構正式發布。4.2.2?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建立制度對電梯安全評估質量實施控制,并對安全評估結果的真實性、公正性負責。000014.3 4.3.1?從事電梯安全評估工作的評估人員應有與電梯相關檢驗檢測或三年以上電梯專業技術工作經歷。4.3.2?安全評估機構應組成評估小組。評估小組應由二名(含)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組成。評估小組組長應具有**技術職稱或電梯檢驗師(含)以上資格。評估組組長基本要求:a)?熟悉電梯的技術要求和相關法規標準;b)?掌握電梯安全評估過程;c)?不受任何偏見影響;d)?具有保障安全評估公正實施的組織能力;e)?當評估不能達成一致時具有仲裁能力。000014.4 評估機構應當配備能夠滿足評估需求的儀器設備和工具。使用的儀器設備的測量范圍和精度應當滿足要求。000015 要求000015.1 安全評估程序包括:前期準備,現場評估,風險等級評定,出具安全評估報告。000015.2 準備5.2.1?在安全評估過程開始之前,應與委托方協商確定評估目的和評估內容并書面確認。評估內容可包括以下的一個或多個:a)?設備本體b)?使用管理c)?日常維護保養5.2.2?評估人員開展現場評估時應當完整做好記錄。000015.3 估5.3.1?設備本體設備本體的風險隱患查找應當根據確定的內容,選擇下列相關項目,包含以下一個或多個,但不限于下列項目內容:a)?基本情況1)?檔案、記錄等資料管理情況;2)?零配件的更換及供應情況;3)?運行狀況;4)?故障及維修情況。b)?機房區域及警示標志1)?機房環境及通往機房和滑輪間的安全通道;2)?機房及滑輪間警示標識;3)?機房和滑輪間的防滑地面;4)?機房地面高度差和凹坑;5)?機房和滑輪間有足夠的照明;6)?機房內用于搬運設備的金屬支架或吊鉤;7)?溫度控制;8)?機房噪音(定量);9)?工作安全區間;10)?旋轉部件的安全防護。c)?減速箱和曳引輪1)?滲漏油情況;2)?齒輪油;3)?齒輪副間隙;4)?嚙合面狀態;5)?齒輪點蝕情況;6)?軸承潤滑;7)?振動;8)?曳引輪繩槽磨損。d)?聯軸器1)?徑向跳動;2)?軸向竄動;3)?聯接情況。e)?電動機1)?軸承潤滑;2)?軸承振動;3)?絕緣;4)?電機運轉狀況;5)?電機運轉溫度;6)?過熱保護;7)?編碼器。f)?制動器1)?工作狀況;2)?維持電壓;3)?松閘裝置;4)?制動器線圈溫升;5)?制動器型式。g)?救援裝置1)?手動;2)?電動;3)?操作說明;4)?平層標志。h)?層門與門鎖1)?門鎖結構;2)?證實層門閉合的電氣裝置;3)?滾輪磨損;4)?門球磨損;5)?門滑塊磨損與固定;6)?緊急開鎖裝置;7)?廳門地坎與廳門地平之間高度差;8)?層門自動關閉裝置;9)?層門的導向裝置。i)?供電設備1)?總電源開關設置;2)?電源進線;3)?電動機和其它電氣設備的保護;4)?總電源開關容量;5)?照明(開關)。j)?井道1)?隨行電纜;2)?補償繩(鏈)及二次保護;3)?頂層高度;4)?底坑深度;5)?安全門有效情況;6)?井道照明;7)?門刀與地坎間隙8)?門刀與門球間隙;9)?廳門側井道壁凸出物;10)?井道孔洞封閉與防護。k)?對重裝置1)?護欄;2)?對重輪防護情況;3)?對重塊、架損壞和緊固;4)?對重靴襯間隙、磨損。l)?運行區域的安全保護1)?轎廂運行極限位置的開關的有效性;2)?平層感應裝置。m)?導軌1)?導軌形式;2)?固定情況;3)?導軌頂面偏差。n)?懸掛裝置1)?鋼絲繩磨損;2)?鋼絲繩斷絲;3)?繩頭組合和繩頭板情況;4)?鋼絲繩張力;5)?其他類型的懸掛裝置。o)?轎廂1)?轎廂照明、通話、風扇和應急照明;2)?自動門防止夾人裝置功能可靠;3)?轎廂有效面積與額定載重量的關系;4)?安全窗;5)?轎頂檢修裝置;6)?通風孔。p)?底坑1)?底坑扶梯;2)?緩沖器完好、固定、功能可靠;3)?停止裝置、照明;4)?底坑底人可到達空間的保護;5)?限速器張緊輪(位置、防護);6)?補償裝置。q)?控制柜1)?接線狀況;2)?接地導通性能;3)?絕緣性能;4)?變頻器工作溫度;5)?相序保護裝置;6)?繼電器、接觸器工作情況;7)?安全電路;8)?印刷電路板;9)?緊急電動運行;10)?切斷制動器電流的接觸器;11)?切斷主回路電流的接觸器。r)?功能試驗1)?平衡系數;2)?超載保護;3)?曳引能力;4)?平層精度;5)?安全鉗-限速器聯動;6)?空載向上制動距離;7)?門鎖回路繼電器應符合安全電路要求;8)?操作信號;9)?上行超速保護裝置。s)?乘運質量1)?全程運行時間;2)?運行噪音;3)?啟動加、減速度;4)?電梯運行速度偏差;5)?轎廂**水平振動;6)?轎廂**垂直振動。5.3.2?使用管理a)?電梯使用登記證有效性;b)?電梯保養合同的有效性;c)?電梯制造、安裝、維保、修理、改造單位資格符合性;d)?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情況;e)?建立各項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檢查制度情況;f)?各項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檢查制度落實情況;g)?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履行和記錄情況;h)?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情況;i)?日常維護保養及維修改造資金落實情況;j)?運行環境。5.3.3?日常維護保養a)?維護保養單位資質的有效性;b)?作業指導文件的有效性;c)?維護保養單位履行職責義務情況;d)?維護保養工作執行情況;e)?維護保養單位的自檢情況;f)?維護保養單位對維保質量的考核情況;g)?使用單位對維保服務質量評價情況;h)?維護保養人員技術能力。000015.4 5.4.1?安全評估機構應當根據傷害發生的概率等級和嚴重程度對查找的風險隱患進行風險評定,確定風險等級和風險類別。5.4.2?風險等級評定應根據GB/T20900-2007附錄C中所規定的傷害發生的嚴重程度和傷害發生的概率等級,組合形成不同的GB/T20900-2007附錄D表D.1中所列的風險等級,得出表D.2中的I、II、III類風險類別。5.4.2.1?風險類別a)?I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以降低風險;b)?II需要復查,在考慮解決方案和社會價值的實用性后,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的防護措施來降低風險;c)?III不需要任何行動。5.4.2.2?嚴重程度a)?1-高——死亡、系統損失或嚴重的環境損害;b)?2-中——嚴重損傷、嚴重職業病、主要的系統或環境損害;c)?3-低——較小損傷、較輕的職業病、次要的系統或環境損害;d)?4-可忽略——不會引起傷害、職業病、系統或環境損害。5.4.2.3?概率等級a)??A-頻繁——在使用壽命內很可能經常發生;b)??B-很可能——使用壽命內很可能發生數次;c)??C-偶爾——在使用壽命內很可能至少發生一次;d)??D-極少——未必發生,但在使用壽命內可能發生;e)??E-不太可能——在使用壽命內很不可能發生;f)??F-不可能——概率幾乎為零。5.4.2.5?風險類別判定準則??000015.5 根據每個項目風險等級評定結果,總結電梯設備本體、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為降低風險而采取的措施。降低風險的措施應按以下方式進行。a)?對于被識別出有風險隱患的部件達到DB31/T610-2012《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所規定的判廢要求的,需采取更換電梯部件來消除風險。b)?被識別出有風險隱患的部件未達到DB31/T610-2012《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所規定的判廢要求的,需采取調整電梯部件來消除風險。c)?被識別出的風險隱患可按照GB24804的要求確定應采取的安全措施。d)?對于被識別出的風險不能被消除或降低,應告知使用者該裝置、系統或過程的**風險,如增加警示標志等。000015.6 5.6.1?綜合安全狀況等級判定在確定每一種風險情節的風險類別后,按如下方法評定綜合安全狀況等級:a)?將三種風險類別分別按照表5-1所示規則賦值:表5-1風險類別ⅠⅡⅢ值012假設vi(i=1,…,n)為對應于第i個風險情節的風險類別的取值,其中n為所有進行評估的風險情節的個數。b)?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綜合安全狀況得分:c)?根據得分情況,按照表5-2判斷綜合安全狀況等級表5-2D00<D≤8585<D≤9595<D綜合安全狀況等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5.6.2?結論根據綜合安全狀況等級判定,綜合存在的風險和降低風險保護措施的成本,安全評估機構可以按照下列原則給出相應的安全評估結論:a)?對于綜合安全狀況等級為四級的,應當建議電梯立即停用,采取防護措施消除風險后方可使用。b)?對于綜合安全狀況等級為三級的,應當盡快采取防護措施消除風險。c)?對于綜合安全狀況等級為二級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消除或降低風險。d)?對于綜合安全狀況等級為一級的,對評估指出的風險需要加強監護。5.6.3?糾正措施的建議a)?對存在風險項目的零部件通過維修或可以恢復其安全功能的,應當提出對該電梯進行維修的建議。b)?對存在風險項目的零部件通過維修不能恢復其安全功能的,應當提出對該電梯進行改造的建議。c)?對存在風險項目的零部件不能通過維修或改造恢復其安全功能的,或維修或改造更換零部件的價值高于同類整機價值的50%的,宜提出對該電梯進行更新。d)?對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方面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改進意見。000016 要求6.1安全評估報告主要內容一般包括電梯安全評估目的和依據、評估內容、評估人員組成、電梯設備概況、評估過程及主要儀器設備、電梯安全評估技術分析、電梯安全評估綜合結論等。安全評估報告可根據委托單位的委托項目作相應調整。6.2安全評估報告格式及主要內容參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安全評估報告的結論頁應當有安全評估、審核、批準人員的簽字和安全評估機構檢驗專用章或者公章。安全評估報告中的電梯設備概況、綜合分析內容與安全評估綜合結論應當按照下述規定的內容描述:a)?電梯設備概況內容應當至少包括:1)?電梯基本參數;2)?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情況。b)?電梯安全評估綜合分析內容應當至少包括:1)?電梯設備本體安全評估分析,按設備不同系統分析各項目存在的風險,提出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2)?電梯使用管理情況、維護保養情況分析,分別提出存在問題和加強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的建議。c)?安全評估報告中使用下列綜合結論:1)?本次安全評估,該電梯安全等級為x級,建議XX(更新、改造、維修)。2)?本次安全評估,該電梯安全等級為一級,無需采取其他措施,可繼續使用。 A資料性附錄)電梯安全評估報告設?備?名?稱?委?托?單?位?使?用?單?位???????(安全評估單位)??聲??明??1.XXXXXX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標準實施電梯安全評估。2.本報告中給出的評估意見僅對被評估電梯的當時狀況有效,當評估后電梯及其環境出現任何變更時,本評估意見中涉及的相關項目和結論都不再適用。3.在任何情況下,若需引用本報告中的結果或數據都應保持其本來的意義,不得擅自進行增加、修改、偽造或掩蓋事實。4.為保證委托方利益,本報告僅提供給委托方,不向第三方提供,并為其保密。未經本機構同意,委托方不能將此報告外傳,或將報告中的某一部分拷貝。5.委托方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6.電梯安全評估是針對本臺電梯的現狀提出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和改進建議,不能取代日常的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管理及國家規定的定期檢驗。建議使用單位、維護保養單位對本報告提出的對策與措施予以重視,加強電梯日常管理,進行經常性的維修檢查,以防患于未然,對措施要求中需改進的技術要求應當落實整改。電梯安全評估報告一、目的和依據(內容包括委托單位、評估目的、評估內容和評估依據等。)二、評估內容(評估項目內容概述,評估具體內容和結果可見附件。)三、電梯概況(一)電梯基本參數使用地點注冊代碼設備編號電梯型號服務層站額定載重量額定速度制造(改造)單位制造(改造)日期使用單位維護保養單位?(二)電梯基本情況(內容包括電梯制造情況、使用情況、故障情況和維修情況等。)四、評估過程和主要儀器設備(內容包括評估日期、評估地點、評估內容、評估使用的主要儀器設備)五、評估意見(一)對電梯設備評估意見(綜述評估發現風險的數量、等級和原因。)序號編號問題描述風險類別風險可能產生的后果對策與措施1234…注:表中字體加粗內容為具有嚴重安全隱患并建議立即維修的項目。(二)對使用管理情況評估意見(綜述評估發現的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三)對日常維護保養情況評估意見(綜述評估發現的日常維護保養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六、評估結論及建議(根據本標準5.6的要求給出評估結論及建議。)?評估組長:???????????????????????????????????????評估組員:????????????????????????????????????????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附件1電梯設備評估表序號項目編號檢測內容參考標準/規范/要求檢測結果嚴重程度概率等級風險類別需采取措施12345…附件2使用管理情況評估表序號評估內容編號評估要求規范評估結論備注1?2?3?4?5?…注:在評估過程中對存在不符合的項目在評估結論中注明不符合。附件3維護保養情況評估表序號評估內容編號評估要求規范評估結論備注1?2?3?4?5?…注:在評估過程中對存在不符合的項目在評估結論中注明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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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安全評估費用由各區、縣政府財政承擔??蓞⒖細v年來區、縣開展電梯安全評估每臺0.5萬元左右的額度執行,具體數額通過與評估機構簽訂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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